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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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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实施《公约》第21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7 10:50:50 人气:13 评论:0

   大韩民国《刑事法》第 357 条将私营部门的部分贿赂行为规定为犯罪(违反依托而实施的受贿或行贿)。贿赂罪加重刑罚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员工。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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