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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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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6 23:38:20 人气:7 评论:0

三个执法机关负有在公共检察部门的监督和指示下就腐败犯罪展开侦查的职责:金融警卫队、国家宪兵和国家警察。金融警卫队具有处理经济和金融犯罪的专门权能和技能,包括下设打击公共行政部门腐败行为的专职机关,而国家宪兵和国家警察具有一般的权能。不同执法机关之间相互协调,同时又各自独立,享有调查和侦查犯罪的独立义务,但由公共检察官确定究竟应当由哪一个执法机关展开侦查。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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