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在其第 3628 号《申报资产和打击贿赂法》(第 3628 号法)中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刑事犯罪(第 4、 13、 14 条)。法院实践确立了以下原则,即要求被告就不一致作出解释之前,检方须证明为何被告的收入来源不足以获得相关资产(终审法院第 2011/129 号裁决)。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土耳其在其第 3628 号《申报资产和打击贿赂法》(第 3628 号法)中将资产非法增加定为刑事犯罪(第 4、 13、 14 条)。法院实践确立了以下原则,即要求被告就不一致作出解释之前,检方须证明为何被告的收入来源不足以获得相关资产(终审法院第 2011/129 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