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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第15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8-19 17:21:37 人气:8 评论:0

埃及立法在《刑法》中规定贿赂公职人员是一项犯罪行为(第107 条之二,以及第103 至105 条)。即使公职人员未接受给予许诺或给予,罪名依旧成立(第109 条之二)。
       根据《刑法》第103 至105 条规定,公职人员为自身或第三方利益,接受或收取捐赠或给予许诺,作为交换,履行或不履行某项职责,则构成犯罪。
      行贿人、中间人与受贿人同罪。如果行贿人与中间人将罪行报告当局或坦白罪行,可免除惩罚(第107 条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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