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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实施《公约》第20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9-24 15:54:27 人气:11 评论:0

  《第004 号法》第27 至29 条将资产非法增加规定为犯罪。资产非法增加罪可能由公职人员或私人个人实施,有损于国家利益。多民族宪法法院在上述《0770/2012 号判决书》中澄清,资产非法增加可以理解为一项长期犯罪,因为它对受保护的合法资产具有长期影响。由此可见,该法不能追溯适用,因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所述资产价值增加的时间并不重要。由于该犯罪是在最近规定的,在法律实践中应如何加以对待的细节仍有待确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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