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智利实施《公约》第19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9-22 16:47:46 人气:11 评论:0

     智利几乎完全遵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刑事定罪的各项规定。不过,确定了一些不妨采取额外措施的一些领域,尤其是:

– 考虑通过一项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九条(滥用职权)和第二十二条(私营部门内的侵吞财产)中规定的刑事犯罪予以更准确的确定和界定的条款,但认识到上述两项条款具有任择性;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