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滥用职权经由2012 年12 月修订的《刑法》第359 条(滥用职权)而被定为犯罪。该条款被确定为与《反腐败公约》第十九条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