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马来西亚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19 21:56:18 人气:6 评论:0

《合同法》第 24-25 条规定,如果协议的某些方面不合法,则协议无效。此外,公司注册在刑事定罪后可能会被撤销。财政部已制定列入黑名单的公司登记册,该登记册目前包括 3-4 家公司。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