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04 年第 87 号《公共合同法》第 11 条,该国政府可以在符合政府利益的情况下取消公共合同。执行公共合同时出现渎职行为的,则可将相关公司从今后的两年期合同名单中除名。根据《私营部门和工业部门公共投资法》(1991 年)第 17、20 和 21 条,在其中一方实施了腐败行为时,可对私人合同提出异议,并根据《民法》裁定予以赔偿。第 28 条还允许吊销许可证。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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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根据 2004 年第 87 号《公共合同法》第 11 条,该国政府可以在符合政府利益的情况下取消公共合同。执行公共合同时出现渎职行为的,则可将相关公司从今后的两年期合同名单中除名。根据《私营部门和工业部门公共投资法》(1991 年)第 17、20 和 21 条,在其中一方实施了腐败行为时,可对私人合同提出异议,并根据《民法》裁定予以赔偿。第 28 条还允许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