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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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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实施《公约》第34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9-16 21:23:01 人气:14 评论:0

第 12(I)/2012 号法律将 2004 年 3 月 31 日关于协调授予公共服务合同的程序的第 2004/18/EC 号指令纳入本国法律。任何候选人或投标人,凡属于因参与犯罪组织、贪污腐败、欺诈或洗钱行为而被定罪的主体的,应被排除在授予合同的程序之外。签订合同后,如果订约人被判有罪,可终止合同。对公共采购人员实行每五年进行轮调的制度。公共采购主管机关是专门实行公共采购监督的唯一机构。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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