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5 月修正的对主动和被动贿赂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现行定罪条款(分别见《刑法》第 227 条和第 225 条)符合《反腐败公约》第 15 条的要求。
《刑法》第 230 条的修正案经国会通过后,于 2011 年 7 月 5 日生效,其中增添了关于“贿赂”定义的一款,该定义涵盖任何形式的收益,无论是物质收益还是非物质收益。
同样, 2011 年《刑法》第 227 条的修正案明确提及了将好处给予第三方(第三方受益人)而非公职人员本人的案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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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2011 年 5 月修正的对主动和被动贿赂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现行定罪条款(分别见《刑法》第 227 条和第 225 条)符合《反腐败公约》第 15 条的要求。
《刑法》第 230 条的修正案经国会通过后,于 2011 年 7 月 5 日生效,其中增添了关于“贿赂”定义的一款,该定义涵盖任何形式的收益,无论是物质收益还是非物质收益。
同样, 2011 年《刑法》第 227 条的修正案明确提及了将好处给予第三方(第三方受益人)而非公职人员本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