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G20杭州峰会核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
欢迎中国关于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的倡议
承诺继续建设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
呼吁二十国集团成员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欢迎开展第二轮履约审议。将致力于有效落实该公约和其他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中关于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和资产追回的规定。
核准《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
20.金融透明度和所有国家对透明度标准的有效落实,特别是落实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方面的透明度标准,对保护国际金融体系的完整性,防止将这些实体用于腐败、逃税、恐怖主义融资和洗钱活动至关重要。我们要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全球税收论坛在今年10月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之前,就如何改进国际透明度标准的实施,包括获取受益所有权信息并开展跨国信息交换提出初步建议。
22.腐败和非法资金流动损害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妨碍经济可持续增长,破坏全球金融体系的廉洁与法治。我们决定加强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国际合作,同时在此方面充分尊重国际法、人权、法治和各国主权。我们核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欢迎中国关于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的倡议,该中心的运行将符合国际规范。我们承诺继续建设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我们将根据本国法律开展执法部门、反腐败和司法机关的跨境合作和信息分享。我们呼吁二十国集团成员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欢迎开展第二轮履约审议。我们将致力于有效落实该公约和其他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中关于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和资产追回的规定。我们核准《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改善公共和私营部门廉洁和透明度,通过行动落实我们在反腐领域零容忍、在内部反腐机制零漏洞和在反腐行动上零障碍的立场。我们要求反腐败工作组以更高的关注度和紧迫感,在2016年底前制定对上述行动计划的落实方案,作为下步开展反腐合作的灵活框架。我们欢迎2016年5月伦敦反腐败峰会以及2016年3月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取得的成果。
反腐败
腐败历来被视为发展的障碍,它分散资源、阻碍增长、损害法治并危及国际金融稳定。《G20反腐败行动计划(2017—2018)》专注于通过G20附加价值为减少腐败、腐败资产返还、加强透明度以及减少非法资金流动(可持续发展目标16)作出贡献。这包括加强反腐败法律执行与合作,增加公共和私营部门廉洁和透明度,落实G20反腐败原则,包括追逃追赃相关原则、拒绝避风港、强化国际合作打击高风险领域腐败等(《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20、25、30段)。
G20将加快落实反腐败优先政策领域,继续致力于大幅减少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贿赂,提高法人、法律安排(包括信托)等在内的受益人所有权透明度。G20将致力于构建廉洁的商业环境,拒绝腐败分子避风港。
附:公报全文
http://news.ifeng.com/a/20160906/49905198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