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摩洛哥第31条
国内法律框架详细规定了扣押等针对犯罪所得的临时安全措施的要求和条件。没收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特殊刑事措施,适用于刑事犯罪的所得和工具。一部关于没收的新立法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通过。2011 年 4 月 1 日成立了国家财产管…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