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约旦报告说行贿和受贿与主动和被动形式的影响力交易的定罪使用了几个相同的立法条款。审议人员虽然承认《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有任择性,但是关切地注意到 本国立法对两种犯罪未作实质性区分。 Jordan reported that the same nex…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