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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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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主动形式和被动形式的影响力交易都通过《刑法》第366 条而被定为犯罪,从以下两点来看,其范围似乎比《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更宽:第一,一般为了实施本不该实施的行为或者为了不实施本该实施的行为而施加影响力;第二,使用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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