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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第18条
1976年《新刑法》第12.53条将公职和政治认可中的交易定为刑事犯罪。该法使用了“具有经济价值之物”一词,因而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规定的“不正当好处”的概念更为狭隘。2008年《利比里亚反腐败委员会法》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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