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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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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公职人员贪污、挪用或以其他类似方式侵犯财产的行为在《反腐败法》和《刑法典》中被定为犯罪。《反腐败法》第 33 条规定了腐败方式获取公共财产和收入的定义。《刑法典》涵盖公职部门人员的偷窃行为。《反腐败公约》第十七条中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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