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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第17条
《刑法》第 390 节规定,对于盗窃国家资产或凭借公职占有资产的任何公职人员,如果被盗窃资产的价值超过 1,000新谢克尔(约 264美元),将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公约》未规定最低价值,鉴于《刑法》规定的价值很低,该条款可以视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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