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加重处罚法》和《伊斯兰刑法典》若干条款将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和以其他类似方式侵犯任何财产定为刑事犯罪。《伊斯兰刑法典》将滥用职权产生的一些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而司法机关负责人 1990 年指令规定,对于行政官员、执法人员、…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