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在其第 217 条(关于侵占或非法据为己有)、第 250 条(关于侵占代扣税款或捐税*)、第 325 条(贪污)、第 326 条(通过故意过失行为贪污)和第332条(侵占)对有关侵占和贪污的行为做出了规定。 The Criminal…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