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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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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贪污根据《刑法》第 387-389 条,被定为犯罪。这项法律包括了《公约》的多数要素,包括给第三方的好处。虽然“人员”一词可以适用自然人和法人两者,但没有明确指出这一点。 Embezzlement is criminalized under articles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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