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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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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典》通过适用“挪用”和“转换”行为将犯罪人为“自己使用”而实施的贪污定为犯罪,但未如《公约》所要求的那样将为“其他人员的利益”而实施的贪污定为犯罪。此外,这种犯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动产”。已表示有意修正《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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