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典》第 336 条、第 335 条、第 225 条第 1 款、第 224 条和第 153 条规定了各种形式的贪污( 《公约》第十七条)。基本规则(第 336 条第 1 款)不包含第三方所得好处这个要素。第 225 条第 1 款(c)项阐明的“处理”概念可能…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