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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根据《公约》而确定的犯罪主要载于经第 20/2001 号法律修订的关于根除腐败的第31/1999 号法律、刑法典以及关于预防和根除洗钱犯罪的第 8/2010 号法律。印度尼西亚对腐败和与之相关的相当一批犯罪进行了刑事定罪。这些犯罪包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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