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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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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实施《公约》第33条
《管理人员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腐败行为法》规定了对举报人提供人身保护的刑事保护措施(第 53 条);他们也可以受益于证人保护措施(《反腐败组织法》第 103/2 和 103/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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