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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实施《公约》第17条
喀麦隆《刑法典》第184、135、318 和319 条将贪污和挪用定为犯罪,但不全是。这些条款不涵盖为公职人员或其他人或实体的利益而贪污、挪用和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或资金用途的所有一整系列的行为。没有提供判例法表明涵盖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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