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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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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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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腐败犯罪方面不允许使用特殊侦察手段。某些秘密活动在行政调查中得到使用,如果犯罪人被当场抓获,可在刑事诉讼框架内受理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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