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秘鲁实施《公约》第50条
秘鲁法律制度确立了特殊侦查手段,诸如控制下交付和录像临控(在某些腐败案件中须达到更多要求)和便衣行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在这方面已经签署了一份机构间合作双边议定书。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