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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实施《公约》第49条
可以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并作出临时安排。对于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接受《欧洲联盟成员国刑事事项司法合作法》第 60 条及其后条款的监管。在操作层面上,两个双边联合调查小组和一个三边联合调查小组处理涉及贿赂指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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