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瓦努阿图实施《公约》第49条
瓦努阿图有多种途径来促进执法合作,包括联合侦查。它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有一项关于直接合作的安排。作为太平洋跨国犯罪问题网络的一部分,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通过其执法合作方案在瓦努阿图警察部队设立了跨国犯罪股。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40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