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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实施《公约》第47条
从佛得角或向佛得角移交刑事诉讼受第 6/VIII/2011 号法第 75 条至 90 条管辖。佛得角可决定接管外国移交的刑事起诉,或可将诉讼移交至同意继续诉讼的外国。该国已与西班牙订立了关于刑事诉讼移交的双边协定,也参与了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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