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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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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劳国家法典》第 17 编第 670 条准许海外服刑,而《帕劳国家法典》第 18编第 10.171 条则规定了被定罪人的移交。此外,帕劳已与美国、中国台湾省和马绍尔群岛签订了双边协定,并确认已在多个场合成功适用了前述第一份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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