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挪威实施《公约》第45条
1991 年的《被判刑人移管法》对此类移管做了规范。挪威系 1983 年《欧洲被判刑人员移管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缔约方。该国还与泰国和罗马尼亚订有关于被判刑人员移管的双边协定。关于构成挪威刑事立法之下的重罪的罪行,为移管囚犯之目的…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281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