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实施《公约》第42条
根据《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已确立了“属地原则”。第 15/2008 号法律中的“保护原则”只提到有关窝藏和洗钱的罪行。对于被指控者身处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却在葡萄牙犯下了罪行的案件,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具有司法管辖…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69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