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以色列的立法确定了对完全或部分在以色列领土范围内犯下的罪行和在以色列船舶和飞机上犯下的罪行的管辖权。管辖权还适用于犯罪预备、企图犯罪、企图影响或煽动犯罪、或共谋犯罪,对于在以色列领土范围以外犯下的罪行,如果犯罪结果完全或部…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