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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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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实施《公约》第27条
《刑法典》第37 和40 条将作为共犯和从犯参与刑事犯罪定为刑事犯罪。《刑法典》第38 条和第39 条将教唆刑事犯罪定为刑事犯罪。《刑法典》第35条将未遂定为刑事犯罪。土耳其未将为刑事犯罪进行预备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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