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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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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尼泊尔追究共犯和未遂的责任,将二者定为刑事犯罪(《预防腐败法》第21和第22条),但没有涵盖腐败行为从犯或者教唆犯的条款。没有将犯罪准备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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