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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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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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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组注意到,《刑法》第33 条仅惩治那些应判五年或更长时间监禁处罚的犯罪未遂行为或另有特别规定应受到惩治的未遂行为。相关国家当局强调,由于新《刑法》加大了对贿赂罪的制裁,贿赂罪未遂也要受到刑事定罪。审议组欢迎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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