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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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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刑法》第213、219 和220 条就《公约》确立为犯罪的所有参与行为作了规定。此外,《刑法》第217 条将教唆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刑法》第257 条就组织参与犯罪或管理参与者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刑法》第200 条将实施未遂规定为一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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