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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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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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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实施《公约》第42条
关于多数腐败犯罪,确定了在澳大利亚境内全部或部分实施的行动以及由海外国民、居民和法人团体实施的行为的管辖权。具体而言,洗钱犯罪适用于在澳大利亚发生的行动;与可指控犯罪有关的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公民、居民和法人团体的行动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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