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伊拉克实施《公约》第26条
《刑法》第80 条将雇员、董事或代理所实施刑事犯罪的刑事责任延伸到了法人。这种责任不影响实施这种犯罪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处罚仅限于罚款或其他金钱处罚,并会包括资产没收。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563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