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斯洛文尼亚实施《公约》第40条
如果银行在取消银行保密方面不予合作(见下文),可查封档案。取消银行保密通常需要调查法官经公诉人请求签发命令(《刑事诉讼法》第 156 条第 1 款,以及《没收非法来源资产法》第 8 条)。委员会以及(对于犯罪者必然会受起诉的犯罪)警…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