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西班牙实施《公约》第40条
关于调查和没收程序中的银行保密问题,适用与司法机关合作的一般责任原则,该原则高于有关银行保密的国家法律。在“公共利益需要”(“imperativos de interespublico”)的情况下,可要求提供账户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411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