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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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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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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实施《公约》第40条
银行保密限制不得阻碍对腐败犯罪的调查。金融机构在收到相应的法院令状后,应与执法机构共享信息(《实名金融交易保密保证法》第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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