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马其顿共和国实施《公约》第39条
其它法律条款规定,私营部门尤其是金融机构与国家检察机关之间必须展开合作。《预防腐败法》第 58 条规定,金融机构的所有雇员必须主动上报与腐败相关的可疑交易。《银行法》第 112 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国家检察官要求提交…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40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