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牙买加实施《公约》第39条
最近,牙买加成立了重大有组织犯罪和反腐败工作队,以改善涉及高级别公务员的案件的腐败罪侦查工作。工作队的核心工作人员将是牙买加警察部队的成员,并得到财政部金融调查司和其他机构的支持。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1719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