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动态资讯
法律文本
各国实施
评估报告
学术研究
反腐败工具箱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
课
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评论信息
格鲁吉亚第16条
《刑法》第 339 条涉及贿赂国家公职人员问题,将直接或间接向官员或第三方受益人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金钱、有价证券、其他财产、物质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好处的行为定为犯罪。第 388 条涉及受贿问题,包括索取和收受金钱或其他好处…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研究
Powered by Wang 页面执行时间0.2656秒 查询数据库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