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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实施《公约》第25条
《刑法》第546 和548 条将恐吓和贿赂证人以使其不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的任何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刑法》第607 条和《反腐败法》第40 条将恐吓公职人员和妨害反腐败机构工作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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