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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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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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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间协调,《宪法》第 41(1)条要求政府所有部门通过促进友好关系,相互予以援助和支助,就共同关心的事项进行协商,以及遵守商定的程序,彼此进行互信和真诚的合作。国家检察局的既定政策要求与调查机构开展有效合作,可能会对不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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