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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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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实施《公约》第38条
2008 年《合作法》规定,国家机关负有自发共享信息的义务。此外,公职人员有举报腐败犯罪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 23 条)。公共机关定期组织开办主题为私营部门腐败的讲习班和会议。卢森堡向透明国际反腐败热线提供资金支持,人们可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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